諸城舜邦投資開發(fā)有限公司位于諸城市人民東路9號舜邦時代廣場A座十年使用權租賃項目,通過山東濰坊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官網采用網絡競價方式進行公開出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編號:CQJY-2024-ZX101
二、項目名稱:諸城舜邦投資開發(fā)有限公司位于諸城市人民東路9號舜邦時代廣場A座十年使用權租賃項目。
三、標的資產內容
位于諸城市人民東路9號舜邦時代廣場A座房產十年使用權租賃項目,出租面積為13548平方米,出租底價合計為2820萬元(282萬元/年),競買保證金100萬元。
四、意向承租方資格及要求
意向承租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五、申購須知
1、凡有意參加競買者,請于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27日登錄山東濰坊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官網進行注冊申購,詳情見《諸城市人民東路9號舜邦時代廣場A座房產十年使用權租賃項目掛牌(競價)文件》第三部分“競價須知”中“意向承租方登記報名”一欄。
2、網上注冊登記申購后,請于2024年9月27日17時前交納競買保證金到網上系統(tǒng)自動生成的銀行子賬戶,登錄系統(tǒng)對保證金到賬情況自行查詢并點擊競買資格確認書進行競買資格確認(注:未進行競買保證金查詢或未點擊競買資格確認書將不能進入競價頁面)。
六、展示時間、地點及聯系方式:2024年9月26日至27日,房產所在地現場展示,聯系電話:高經理18605368572
七、競價時間
2024年9月30日上午9:00-9:30,具體結束時間以實際成交時間為準。
八、公告媒體:山東濰坊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官網/公眾微信號
九、其他相關條件及要求
意向承租方應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披露的內容,在掛牌公告期間自行對租賃標的進行現場查看、全面了解,標的以展示時的現狀為準,疑問之處可咨詢出租方或產權交易機構。一經參與競價,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標的招租的所有內容及程序,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的狀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內容,并自行承擔租賃標的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和后果。成為最終承租方后若發(fā)生以不了解租賃標的的現狀及瑕疵等為由發(fā)生逾期或拒絕簽署《房屋租賃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價款、放棄承租或退還租賃標的等情形的,須承擔相關的全部經濟責任與風險。
2、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發(fā)的風險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3、本次出租標的若存在其它本公告未涉及的費用,包括但不僅限于清場產生的費用、欠繳的物業(yè)費、水電費等,均由本次競價成交的承租方承擔。
4、競價成交后,承租方須按照以下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1)成交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持相關材料(公司持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自然人持身份證原件)至山東濰坊產權交易服務公司領取《成交通知書》并繳納交易服務費;(2)接出租方通知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與其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并繳納第一年租賃價款及履約保證金。未按以上程序辦理手續(xù)的,將取消承租方的資格,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后續(xù)租期租賃價款及相關費用繳納時間按出租方與承租方簽訂的《租賃合同》執(zhí)行。如承租方逾期未支付,出租方有權單方無條件終止合同并扣除履約保證金。
5、租賃期內,承租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負責日常管理并承擔所發(fā)生的水費、電費、暖氣費、物業(yè)費等全部費用,租賃期滿后按照合同約定將標的交還出租方。
6、租賃期內,承租方為標的的實際管理人,須按要求依法經營,證照齊全,按照相關安全、環(huán)保、消防管理標準和要求,落實相應防范措施,對發(fā)生的如造成自身或他人意外傷害等一切責任事故和安全、環(huán)保、消防等問題承擔全部責任,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承租方如對標的進行裝修,必須以書面形式征得出租方同意,裝修改造費用由承租方承擔。裝修時應確保不會破壞房屋主體結構,并須符合相關政策規(guī)定,不得違法違規(guī)搭建,否則所造成的責任糾紛和經濟損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擔。標的合同解除或租賃期滿終止時,承租方投入的裝修、改造等設施歸出租方所有,并將租賃房屋裝修、改造和竣工驗收資料在合同解除或終止當日一并交給出租方,且不得提任何補償要求。
8、租賃期內,嚴禁承租方擅自轉讓、轉租給第三方或在標的上設置抵押等權利負擔。
9、嚴格按照本競價文件和租賃合同的要求,對所競得的標的進行經營及管理。若違反規(guī)定和要求,履約保證金將不予退還。承租方無違約行為,履約保證金在合同履行終止后十日內無息退還給承租方。
10、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合同終止或解除,由承租方承擔一切損失,無權向出租方單位追償,已繳納的租賃費、交易費等各項費用不予退還。
11、承租方須嚴格按照本競價文件和租賃合同的要求,對所競得的標的進行經營及管理。違反上述約定或者發(fā)生其他事項給出租方造成重大損失損害的,出租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收回標的,由承租方承擔一切損失,所交納的租賃費、交易服務費用等各項費用不予退還。
12、若因政府或出租方規(guī)劃建設等需要停止租賃時,承租方須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一個月內無條件原樣清空標的或將投入的裝修、改造等設施和竣工驗收資料交給出租方,據實結清房租,租賃合同解除,承租方無條件搬離。
十、聯系方式
聯系人:王先生
聯系電話:0536-8887099
公司地址:濰坊市高新區(qū)東方路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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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