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名稱 | 臨朐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報廢事故車輛 | ||
項目編號 | CQJY-LQ-2024-0010 | 掛牌價格 | 36.49萬元 |
標的類別 | 車輛 | 掛牌起始日期 | 2024-04-19 |
項目狀態(tài) | 掛牌公告 | 掛牌期滿日期 | 2024-04-25 |
所在地區(qū) | 所屬行業(yè) |
臨朐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報廢事故車輛處置項目通過濰坊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采用掛牌(競價)方式進行公開出讓,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編號:CQJY-LQ-2024-0010
二、項目名稱:臨朐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報廢事故車輛
三、標的資產內容:
臨朐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報廢事故車輛一宗(包含各式小型汽車、小型貨車、中型客車、三輪摩托車、電動三輪車等各類車輛約326輛,均已報廢,露天存放多年)處置項目,掛牌(競價)起始價36.49萬元,競買保證金10萬元。
四、受讓方資格及要求
1、意向受讓方須為具備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yè)資質的法人。
2、掛牌(競價)完成當天,最高出價方須攜帶營業(yè)執(zhí)照及《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yè)資質認定證書》等至出讓方處審查,審查合格后方可成為受讓方,否則掛牌(競價)無效。
五、申購須知
1、凡有意參加競買者,請于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5日登錄濰坊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進行注冊申購,詳情見《臨朐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報廢事故車輛處置項目掛牌(競價)出讓文件》。
注:未注冊的供應商應通過網(wǎng)站首頁“會員中心”-“企業(yè)會員系統(tǒng)(網(wǎng)上注冊)”,選擇“新版系統(tǒng)”注冊,填寫注冊信息時“用戶類型”選擇“交易乙方”或“自然人”(在“現(xiàn)有系統(tǒng)”注冊過的企業(yè)無需重復注冊,“現(xiàn)有系統(tǒng)”注冊過的自然人仍需在新系統(tǒng)內重新注冊?!靶掳嫦到y(tǒng)”請用注冊過的用戶名及初始密碼Wfggzy@789登錄)。
2、網(wǎng)上注冊登記申購后,請于2024年4月25日17時前繳納競拍保證金到網(wǎng)上系統(tǒng)自動生成的銀行子賬戶。
六、展示時間、地點及聯(lián)系方式:
時 間:2024年4月24日-4月25日
地 點:臨朐聚新道路救援有限公司院內(臨朐縣東城街道靳家莊)
聯(lián)系電話:13805366283 陳主任
0536-8880067 15610204555 叢先生
七、網(wǎng)上摘牌(競價)時間
2024年4月26日上午9:00-10:00,具體結束時間以實際成交時間為準。
八、公告媒體:
濰坊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官網(wǎng)、山東濰坊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官網(wǎng)/微信公眾號、山東濰坊拍賣行有限公司官網(wǎng)/微信公眾號。
九、其他相關條件:
1、意向受讓方應當詳細閱讀本項目所披露的內容,在掛牌公告期間自行對出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現(xiàn)場查看標的。一經(jīng)申購成功并交納競買保證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標的出讓的所有內容及程序,完全了解與認可出讓標的狀況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內容,并自行承擔受讓標的所帶來的一切風險和后果。成為最終受讓方后若發(fā)生以不了解出讓標的現(xiàn)狀及瑕疵等為由,發(fā)生逾期或拒絕簽署《資產交易合同》、逾期支付或拒付任何款項、放棄受讓或退還出讓標的等情形的,應承擔相關的經(jīng)濟責任與風險。非因出讓方原因所引發(fā)的風險因素,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2、掛牌(競價)完成當天,最高出價方應持相關材料(營業(yè)執(zhí)照、法人身份證明或委托人身份證明、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yè)資質認定證書等)到出讓方處審查,審查合格后方可成為受讓方。成為受讓方后,攜帶上述材料至山東濰坊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領取《成交通知書》并繳納成交價款3%的交易費用,在成交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持《成交通知書》與出讓方簽訂《資產交易合同》,并將全部成交價款、清運保證金10萬元、資產評估費9000元支付到山東濰坊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指定銀行賬戶。
3、受讓方不具備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yè)資質、未能按期簽訂《資產交易合同》或未按期支付全部費用(包括成交價款、交易費用、清運保證金、資產評估費等)的,將取消其受讓方資格,沒收其競買保證金。競買保證金金額不足以彌補損失的,利益受損方可以向受讓方進行追償。
4、本文件所示的標的概況僅供意向受讓方參考,標的以辦理交接時的現(xiàn)狀(質量和數(shù)量)為準,標的交接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糾紛或疑義均由受讓方與出讓方協(xié)商解決。交接時的數(shù)量及質量與本文件所示的數(shù)量及質量不一致的,不影響掛牌(競價)成交價。
5、受讓方付清全部成交價款、交易費用、清運保證金、資產評估費并與出讓方簽訂《資產交易合同》后該車輛的所有權即發(fā)生轉移,因該車輛所發(fā)生的一切風險(包括但不限于自燃、政策)、債權、債務及交通事故責任、費用均由受讓方享有、承擔,與出讓方、山東濰坊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和原車主均無關系。
6、受讓方自行承擔標的轉移及拆解過程中產生的所有責任及費用。受讓方須在辦理完畢交接手續(xù)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將所有標的清運完畢,清運過程中所發(fā)生的包括但不僅限于拆解費、吊裝費、清運費及人工費等所有費用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受讓方應確保拆解及清運過程中的安全,拆解及清運過程中若發(fā)生任何事故、責任等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期間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受讓方承擔。在場內作業(yè)時,要嚴格遵守各項安全作業(yè)條款,受讓方要確保提取標的過程中拆、裝、運的一切安全責任,如出讓方及山東濰坊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受到追索,出讓方及山東濰坊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不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及連帶賠償責任以及屬地責任。本次出讓的標的為報廢車輛,不允許上路行駛和交易,由此產生的后果均由受讓方承擔。
7、在清運完成后完畢后按出讓方要求將垃圾清運完畢,并提供報廢車輛拆解完成證明材料,經(jīng)出讓方審核通過后,方可退還清運保證金。超出清運、拆解時間的,有權要求扣除相應清運保證金。提供虛假報廢拆解資質憑證、報廢拆解完成證明材料或逾期提供報廢拆解資質憑證、報廢拆解完成證明材料的,出讓方有權隨時收回該車輛,成交價款及清運保證金均不予退還。
十、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 系 人:叢先生
聯(lián)系電話:0536-8880067 15610204555
公司地址:濰坊市高新區(qū)東方路2289號
山東濰坊產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